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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法规
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

发布日期:2006-05-30 来源:  作者:  字体:  

一、严禁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劳教人员;

二、严禁违规使用警械和警车;

三、严禁索要、收受劳教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四、严禁为劳教人员传递、提供违禁物品;

五、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六、严禁参与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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