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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专家型干警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06-06-29 来源:北京市劳教局  字体: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以适应新时期履行劳教工作职能、推进首都劳教事业现代化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局党委提出的“围绕提高教育挽救质量这一中心,大力推进专家型干警队伍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专家型干警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首都劳教工作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在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发展的过程中,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历史责任更重大、任务更繁重。一方面,随着社会环境和教育挽救对象的日益复杂化,我局确保所管安全持续稳定、提高教育挽救质量的工作难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知识经济快速发展的环境中,我局广大干警对自身价值的实现和全面发展的愿望越来越强烈,渴望发挥才干、得到尊重和认可。因此,无论从体现劳动教养制度社会价值的角度看,还是从干警队伍自身发展需要的角度看,都对建设一支拥有高素质的专家型干警队伍提出了迫切要求。

    所谓专家型干警主要指在劳教工作的某一领域或岗位上专业知识深厚,业务精通,在理论研究上起到带头作用,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创新,善于解决重、难、险、疑等问题,能够指导和带领其他干警攻坚克难开展工作的干警。近几年来,我局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指导下,在劳动教养执行工作理念和模式上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和改革,从过去强调以维护秩序优先,向以确保安全稳定为基础、全面提高教育挽救质量为中心转变,积极创办首都劳教特色。同时,高度重视干警队伍基本素质建设,开展了大规模的素质教育培训,促进了干警队伍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提高,一定意义上讲,每个干警正逐渐成为教育挽救工作中的人才,为推动创办首都劳教特色、建立长效安全机制、提高教育挽救质量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当前我们所面临的“切实提高教育挽救质量这一客观要求与矫治手段相对落后的矛盾”来看,教育挽救工作中高层次专门人才在数量上、质量上都还处于比较紧缺的状态,特别是现代化的管理人才、教育人才、心理矫治人才等不能满足劳教人员日益增长的个性化教育矫治的需求。因此,我们进行专家型干警队伍建设就是在进一步培养造就复合型干警队伍的基础上,建设一支素质优异、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突出的专门人才队伍。能否建设好一支专家型干警队伍,关系到劳教工作在新形势下确保场所安全稳定基本职能能否落实、关系到提高教育挽救质量的目标能否实现,关系到劳教机关“执法为民、服务发展”主题能否深化,因此,加强专家型干警队伍建设是建设适应劳教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干警队伍、实现我局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的“队伍正规化、管理规范化、矫治科学化、设施现代化”目标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必须深刻认识加强专家型干警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家型干警培养工作纳入到整体工作规划中来,以科学的发展观,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培养和造就一支整体素质良好且拥有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干警队伍

    二、建设专家型干警队伍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着眼于首都劳教事业长远发展,根据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判断,坚持以人为本,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带动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提高,为提高教育挽救质量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培养复合型干警与培养专家型干警相结合;二是坚持创新育人机制与优化用人环境相结合;三是坚持远期目标考评与阶段性目标考评相结合;四是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级实施相结合。

    (三)基本目标:

    1.总体目标。从今年起到2007年,干警队伍总体上达到科学的复合知识结构;素质预期目标是:有坚定的信念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现代的道德意识、法治意识、竞争意识、合作意识、创新意识;能掌握新的学习和工作方法,适时更新知识结构;能有效地向教育挽救对象传播正确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知识,传授劳动技能,能启迪教育挽救对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劳教人员构建公民应有的基本道德观念。

    专家型干警总量预期目标为不低于干警总数的5%,其专业和分布达到合理,年龄结构和各类专家型干警比例适中;素质预期目标是:有深厚的劳教工作专业知识基础、完善的知识结构和宽广的知识视野;能够站在劳动教养制度相关业务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前沿,对教育挽救工作岗位技能有专门研究和深刻见解;擅长把正确的思想和观念有效地传授给教育挽救对象;能快速、准确地把握教育挽救对象思想和行为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有较强的知识应用能力和创造能力,成为教育挽救特殊群体的攻坚能手。

    2.阶段性目标:每年在调研基础上加强人事制度改革和教育培训  力度,使干警队伍专业知识结构日趋合理,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同时重点推进专家型干警培养工作,使专家型干警总量每年增长不低于干警总数的1%

    三、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研究探索专家型干警培养新途径和新办法

    人才成长规律是指一个人通过接受一定环境和教育的影响,吸收并运用知识和技能,在一定条件下做出突出贡献所呈现的主观努力与客观环境之间的内在联系。主要表现为三个特征,即人才成长要靠教育、靠实践、靠环境。一是依靠教育与培训,它是提高人才思想政治素质、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实践能力的前提和基础;二是依靠社会实践,它是人把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在实践中锻炼增长才干的主要方式;三是依靠良好的社会环境,它是人才成长与发展的有力保障。根据这一规律,我局在进一步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进行专家型干警培养工作中,将着重开展以下工作:

    ()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尊重劳动是尊重人才价值实现的基本途径;尊重知识是尊重人才的脑力劳动,使知识通过脑力劳动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尊重人才是因为人才既是知识的载体,又是创造性劳动的实践者;尊重创造是因为创造是知识更新、人才进步的动力。在今天以知识的生产、转化和传播为主的知识经济时代,“四个尊重”的理念,有机地把人才和劳动、知识、创造联结成为一个整体,对指导我们进行专家型干警建设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只有把“四个尊重”的理念转变为广大干警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专家型干警倍出的局面才会出现。

    ()要充分开发局内局外两个人才市场,不断优化干警队伍整体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首先,立足局内挖潜开发。要按照专业化分工要求,在科学界定教育挽救工作职位职责的基础上,采取竞聘择优的方式进行职位定员,为干警队伍专业化和培养专家型干警奠定基础。要树立大人才观,建立以竞争择优为主渠道的干警交流和使用机制,打破局内单位界限,利用市场配置手段,鼓励干警在局内合理流动,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提供选择权;其次,面向社会广招人才。根据教育挽救工作的实际需要,从各大学招收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医学等学科的专业人才,进一步改善干警队伍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

    ()积极开展岗位成才活动,把争当专家型干警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开展经常性的岗位练兵活动,为各类各层次干警搭设成才平台和施展才华舞台,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能力水平。采取传帮带等方式,放手让有发展潜力的干警承担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任务,在实践中磨练和增长才干,实现自我开发。

    ()建立以能力开发为核心、以培养复合型和专家型相结合的局、所(处、场)两级教育培训机制使广大干警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学习增长才干。立足局内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对各类干警进行强化培训,把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外出考察与交流经验结合起来,不断促进他们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的提高。在全局开展“创办学习型单位,争当学习型干警”活动,鼓励干警接受终身教育,培养干警为适应改革发展而不断学习和完善自我的终身学习意识。建立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干警之间交流、学习、合作的工作机制,推行跨所、跨局、跨省的学习交流方式,开阔思路,拓展视野,促进思想观念更新。充分借助社会教育资源,邀请各方面专家学者来我局对广大干警进行系列专题讲座;选送有发展潜力的干警到大学脱产进修,系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提升他们专业理论水平。

    ()加强专家型干警管理机制建设,促进人才脱颖而出和才能展现,将潜人才转化为人才、低层次人才转化为较高层次的人才。要建设以综合能力和实际业绩为核心的人才选拔和考核机制,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要建立专家型干警认证制度,对通过局专家型干警考试考核的,颁发资格证书;同时,实行专家型干警聘任制,聘期23年。建立配套的专家型干警培养使用的机制,保护专家型干警学习、工作积极性。建立专家型干警激励机制,把个人的内在动力与单位的凝聚力融为一体,激发干警的责任感、成就感和事业心;对取得专家型干警资格、并被聘任为专家型干警的,给予以下待遇:每年获得局设置的一次性专家型干警津贴;做为领导职务选拔任用、非领导职务晋升的条件;参与局和本单位机关重大问题的研究;优先进修学习、外出考察、挂职锻炼、奖时休假等。

    四、加强领导,保证专家型干警队伍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为培养专家型干警队伍积极创造条件。局成立专家型干警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治部,政治部各处室、政策法规处、管理处、教育处、反邪教处的领导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专家型干警的遴选、培养、考核、认证等具体工作。各单位党委要把培养专家型干警队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各业务部门协作的领导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把专家型干警培养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落实,年终进行考核和总结。

    (二)局将建立专家型干警信息库,把符合培养条件、具有发展潜力的各类干警及时纳入信息库,做好规划,分阶段、分层次进行培养培训,尽早形成一批政治素质高、综合素养好、层次结构合理、能够在业务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的专家型干警队伍。

    (三)各单位党委要在局统一规划基础上,根据劳教工作改革发展需要和本单位干警队伍状况,研究确定不同时期专家型干警建设重点,特别是要加强对提高教育挽救质量等工作影响较大的紧缺人才的研究,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加大培养力度,认真总结和宣传专家型干警队伍建设成果,推动专家型干警队伍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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