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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入所教育模式的利弊分析及改革浅见

发布日期:2006-06-23 来源:北京市劳教局 作者:赵振虎 周再萍 韩江兰 字体:  

    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新收劳教人员的构成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吸毒型劳教人员的大幅度上升,特别是多进宫以及作案流动性等特点更给教育转化工作增加了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发挥入所教育的功能作用,解决传统入所教育模式与劳教人员个体需求之间存在的矛盾冲突,成为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试就当前劳教人员接受入所教育的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对现行入所教育实践中存在的弊端进行探索和思考,以期建立科学、规范的入所教育新模式。

 

 

    一、入所教育工作的形成与发展

 

    劳动教养制度的建立,劳教人员入所教育起步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后期,发展于八十年代初,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教养人员入所时要进行认罪认错教育、所规纪律教育”,在此后的二十余年间,入所教育工作经历了粗放式教育到规范化教育的发展过程,19821月,司法部《劳动教养工作规定》第四条规定:“对劳动教养人员教育,坚持入所教育、常规教育、出所教育”,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教养场所必须建立入所队,对新收容的劳动教养人员进行入所教育。入所教育时间不少于一个月,授课时间40课时。” 20003月,北京市劳教局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成立了集中进行入所教育的专门劳教所——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并依据相关规定,于20027月出台了《劳动教养工作实施纲要》(试行),对入所教育作了明确规定。

 

    五十年的实践与发展,几代人的奋斗与努力,入所教育工作由无到有,由分散到集中,由内容、形式简单到形成科学系统的教育机制,入所教育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并在创办劳教特色的过程中日趋规范和完善起来。2000年至今,调遣处在继承前人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创新入所教育工作,先后出台了《劳教人员入所教育工作规定》、《劳教人员入所教育考核达标实施办法》、《关于封闭式管理下入所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十多项制度规定,明确入所教育的时间、形式、内容及考核标准,同时将收容隔离、入所教育和取得计分许可证后的待调阶段以规章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另外,还制定了《心理咨询与矫治工作实施细则》,完善了《劳教人员行为规范养成标准》、《劳教人员一日生活制度》等,使入所教育工作向着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方向迈进。作为教育挽救劳教人员系统工程的基础部分,调遣处确立了入所教育的总体目标要求,即上好第一课、迈好第一步。

 

    二、劳教人员接受入所教育的现状调查

 

    2003年全国劳教办特色工作会议提出“教育工作要实现科学化”要求以来,调遣处在提高新收容劳教人员入所教育质量上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新收劳教人员存在“六多”:吸毒型多;“二进宫”以上的多;外省籍的多,其中新疆、内蒙古等外省籍劳教人员中不通汉语的人员呈逐年上升趋势;聋哑人增多;患病劳教人员多,特别是患有性病、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断增加;难转化“法轮功”劳教人员多,这些情况不仅加大了入所教育的难度,也使得劳教人员接受入所教育的状况不容乐观。为了探求新形势下入所教育工作的新思路,今年8月份,笔者对已经结束入所教育的177名(男127名,女50名)劳教人员,采取问卷和谈话的方式进行了一次调查,基本情况如下:

 

    一是从学习的主动性上看,大部分劳教人员能够主动学习入所教育内容,但是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以及不同罪错类型劳教人员的主动程度有所不同,其中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学习主动性差,年龄大的比年龄小的学习主动性差,在不同罪错劳教人员中,财产型的最为主动,盗窃、性罪错次之,吸毒型的劳教人员大多数不会去主动学习。

 

    在进一步调查对入所教育感兴趣的内容时,80.8%的劳教人员在问卷中回答对有关规范养成和认错服法方面的教育内容比较感兴趣。

 

    二是从入所教育的效果上看,97.8%的劳教人员认为有收获。对“通过30天的入所教育,你的最大收获是什么”的提问,被调查劳教人员的回答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类:懂得做一个好人,占到23.7%;认清了自己的错处,占到67.8%;有了法制观念,占到35.6%;心理在不断成熟,遇事不再冲动了,占23.2%;真正认识到自由是可贵的,占50.3%;认为劳动是光荣的,占27.7%;认为有点收获但不大的,仅占2.3%

 

    三是从入所教育对今后乃至解教后的人生影响看,认为有积极影响的占42.4%,有一定影响的占36.2%,影响不大的占21.4%。其中入所教育对财产型劳教人员的影响要大于吸毒型、性罪错和盗窃型劳教人员;对“一进宫”劳教人员的影响要大于“二进宫”以上劳教人员,并且进宫次数与影响力成反比。

 

    四是从劳教人员对待入所教育的心态来看,57.1%的劳教人员认为通过入所教育能多学习一些知识,改正不良习惯;31.1%的劳教人员认为参加入所教育就是为了能够减期,其中“一进宫”劳教人员表现较为突出,占有这种心态的劳教人员数目的60%;认为如果学不好对不起关心自己的队长的,占25.4%,其中女性劳教人员表现得较为突出。

 

    五是从劳教人员对过去错误的认知上看,绝大多数劳教人员入所后对自己的过去有过反思,这类劳教人员占到 71.8%,其中非吸毒型劳教人员多于吸毒型劳教人员,占63.8%;“一进宫”劳教人员多于“二进宫”以上劳教人员,并且进宫次数与反思过去的人数成反比。

 

    三、现行入所教育模式及利弊分析

 

    劳动教养教育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作为教育的基础阶段,入所教育在整体“教育链”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而作为受教育的主体,劳教人员虽然是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但受教育权始终是劳教人员在劳动教养执行过程中应享受的基本权利。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和教育理念,5年来,调遣处紧紧围绕教育、感化、挽救这一根本方针,从艰难起步、实践探索到创新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入所教育为核心,以认知、行为和心理教育为重点,管理、教育、生活卫生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

 

    (一)入所教育模式的基本流程(图1)。

 

 

    第一阶段:收容教育阶段。以行为养成为教育重点,劳教人员在依法被收容之后,干警明确告知其权利义务。本阶段主要开展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司法部23号令学习,时间为14天,重点对劳教人员的行为习惯进行矫正,通过集中统一的半军事化的行为训练和养成教育,逐步改变劳教人员个体的懒散行为,使其言行能够达到规范的要求。

 

    第二阶段:入所教育阶段。以巩固第一阶段成果,改变认知结构,提高行为规范养成水平为重点,组织劳教人员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开展思想道德和形势政策教育,使劳教人员能够认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端正态度,改变自身存在的错误思想认识。同时,由干警组织劳教人员进行系统的队列训练和强化行为规范养成,使其进一步树立良好的行为规范意识。

 

    第三阶段:待调阶段。以心理知识的普及和不健康心理的矫正为重点。在完成前两个阶段任务的基础上,对劳教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使他们明确不良心理产生的原因及矫正方法,在此基础上由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干警对劳教人员进行心理、行为类型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与劳教人员所在大队的领导和责任干警一起研究劳教人员的心理和行为特征,提出初步矫治方案。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工作流程,将入所教育内容具体细化到每一天,每项内容都有具体要求和进度,既便于操作,又明确每天的任务和目标,使入所教育的整体运转更加顺畅。本着管理也是教育的思想,将管理融于入所教育的全过程,寓管于教、管教结合、以管促教。在入所教育的不同阶段,实施滚动式管理和达标升级制度,不同的教育阶段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将严肃与活泼、严格与文明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更好地实现入所教育的目标提供保障。

    (二)现行入所教育模式在教育矫治劳教人员过程中发挥的作用。

 

    1、以课堂化教育为主导,上好对劳教人员的第一课,为提高教育挽救质量奠定了基础。

 

    作为收容劳教人员的第一站,入所教育工作是调遣处的重要职能之一,为确保入所教育质量,调遣处把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思想教育与规范养成教育、课堂教学与教师辅导有机结合起来,突出课堂化教育的主导地位,利用不同教育方式,上好对新收劳教人员的第一课,以求取得最佳的教育效果,。

 

    一是加强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从劳教人员的基本行为规范抓起,以一守则、两规范的标准严格要求劳教人员。在干警的组织下开展队列和行为规范养成训练,做到站定位、住定铺、学习定桌,使劳教人员在短期内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树立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是加强法制、形势政策、认错服法、劳动教养法律、法规教育。按照《劳教人员入所教育教材》的要求,由专兼职干警教师组织学习劳动教养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使劳教人员明确对其劳动教养的法律依据、劳动教养的性质、任务、方针、政策及自己在劳教期间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应受处罚性。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和“坚定信心、端正态度、踏实接受教育矫治”的前途教育,使劳教人员在入所教育阶段认识到认错服法、遵守所规纪律、积极矫正自己的恶习才是唯一的出路。

 

    三是开展劳动和生产安全教育。劳教人员走上违法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贪图享乐、好逸恶劳,所以劳动和生产安全教育是入所教育期间对劳教人员强制实施的教育内容之一。通过劳动和生产安全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改变不劳而获的思想。

 

    此外,以给劳教人员上好“第一课”为目标,把握时间性、突出针对性、力求实效性。在增加课堂化教育内容的同时,不断在丰富教育的方法和手段上下功夫,变以往单一的高压灌输的课堂化教学为开放式、需求式、互动式等形式灵活的教学方式,提高教育效果。一方面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电脑、投影仪等设备实施多媒体教学,另一方面在教学的过程中将案例分析、分组辩论等一些手段运用到教学中,活跃课堂气氛,引发劳教人员进行积极思考,激发其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高质量的入所教育为劳教人员转入其他劳教所继续接受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2、以考核为依据,严格标准,促使劳教人员迈好第一步,为提高教育挽救质量提供了科学保证。

 

    考核是衡量入所教育工作整体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考核标准的设定是否科学合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是否规范有力,都直接关系到入所教育工作的整体质量。因此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采取积极有效的考核方法就成为验证入所教育成效的关键。

 

    在考核标准的设定上,调遣处按照三阶段递进式教育的需要,针对每一阶段的不同要求和教育内容设定相应的考核标准,按照每个阶段的目标,细化为具体的项目指标,量化为可测定的分数,规定每个阶段的分数线,完成规定的项目,达到要求的分数才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习(图2)。

 

 

 

 

 

 

 

 

 

 

    核方式上,调遣处专门成立了由管理、教育、生活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入所教育考核工作小组,采取书面考试和实地观察相结合、考核行为规范和考察思想认识相结合,对劳教人员的入所教育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初验,全面衡量劳教人员接受入所教育的效果。在初验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接受局相关业务处室及接收单位对劳教人员的考核。

 

    设定严格的考核标准,强化实际考核的力度,确保了入所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保证调出的劳教人员达到相应的矫治标准。

 

    3、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实施感化教育,为提高教育挽救质量创造了条件。

 

    人员入所后,原有的错误思想和放任行为与劳教所的环境相矛盾、相抵触,必然会产生消极的心理,此时,他们对情感的需要、对援助的渴求也更为强烈。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消除其消极的心理情绪,满足其基本的情感诉求无法得到,不仅会对入所教育工作造成不利的影响,而且也给所管安全埋下隐患。因此,针对新收劳教人员的心理特征,开展基础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心理咨询和实施感化教育已成为入所教育工作中必不可缺的内容。

 

    所教育阶段集中对劳教人员讲授心理健康基础知识,使他们对心理健康和自身心理状况有一定的了解,缓解其心理上的压力,逐步适应了劳教场所的教育矫治环境;入所教育结束时,通过对劳教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和心理现状的基础分析评估,确定劳教人员的心理健康程度,建立劳教人员心理健康档案,并提出初步的矫治建议,增强了教育矫治针对性;采取个体预约谈话、书信、集体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劳教人员的咨询矫治,能够及时消除个别劳教人员存在的一些不健康心理情绪和心理异常,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提高教育挽救质量创造了有利条件。

 

    与此同时,针对新入所劳教人员中存在的对家庭担心、对处理不服、对政策怀疑、对劳教所生活恐惧等思想实际和心理特点,进行感化教育,对劳教人员施加积极的心理影响。管教干警在劳教人员入所之初,开展好第一次谈话;安排好他们入所后第一餐;组织他们写好第一封家信或通好第一次亲情电话;帮助他们解决入所后遇到的第一个困难;组织好第一次文体活动;开好第一次讲评会;组织好第一次会见。通过有效组织这些“第一次”,在情感上真正地关心他们,在行为上积极的帮助他们,使劳教人员放下思想包袱,稳定情绪,转变认识,安心接受教育矫治,教育挽救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4、加快干警教师队伍的专业化进程,为提高教育挽救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入所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一支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加快干警教师队伍的专业化进程,调遣处按照“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基本思路,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内引外联与请进来指导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干警进行多层次、多专业、多形式的培训,邀请专家、社会上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教师、局业务处室的领导和本单位有一定管教工作经验的干警讲课,从政策理论、教学方法、业务知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结合管教工作实际,制定干警教师选拔使用的规定,利用新招收录用干警的智力优势,将具有一定教学能力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干警选拔到入所教育工作岗位上来,并实行教师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年由政工和教育部门联合考核,对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调整,保证了教师队伍具有较高素质。每月组织入所教育专兼职教师召开教学研讨会,总结、交流教学工作经验,查找教学工作中的不足,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教学质量逐年提高。通过落实各项措施,不断提高干警教师的整体素质,加快了干警教师专业化的进程,为做好入所教育工作、提高教育挽救质量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为上好入所教育第一课,促使劳教人员迈好教育矫治第一步发挥了应有作用。

 

    (三)当前入所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经过几年的实践与探索,调遣处卓有成效地开展入所教育工作,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但是劳教工作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创办劳教特色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对入所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入所教育工作中主要存在着以下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

 

    1、教育手段模式化。 传统的课堂式教育,对于新入所劳教人员显得机械、呆板,缺少生机和活力;强制性教育、看守式管理、无条件服从,使得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缺乏相互交流的平台,无法从根本上保证入所教育的质量。

 

    2、教育方式形式化。表现在课堂教学有教案、有计划,却始终未完全摆脱照本宣科的“填鸭式”灌输形式,教学方式单一,缺乏新颖性、直观性和参与性,没有足够的吸引力,“千篇一律”的“大道理”很难引起劳教人员主动学习的兴趣。

 

    3、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表现在劳教人员入所教育分类还不够科学,入所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不能针对当前劳教人员悔过意识下降、多进宫人员增多、文化程度偏低、适应社会生存能力缺乏等实际情况,对现有教育内容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

 

    4、干警队伍分类管理及专业化水平不高。面对纷繁复杂和不断变化教育的管理对象,干警不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无法担负起教育挽救劳教人员的重任。

 

    以上问题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也与干警教师因循守旧、思维方式、教育观念相对落后有着直接原因:

 

    一是干警认识上存在盲区,制约了入所教育工作取得突破。主要是在教育理念上缺乏“教育本位”的思想认识,尚未真正树立起“以劳教人员为本”的教育人观念,在入所教育过程中,有些干警仅仅停留在“就课堂论课堂”的层次上,认为入所教育也就是一种形式上的说教,习惯把劳教人员放在对立面去考虑,既不能从教育学层面上理解课堂化教育的共性,也不能从法律制度层面上甄别课堂化教育的个性,使课堂化教育没有特有的理论、理念做支撑,导致入所教育工作很难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二是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缺乏互动,致使教育效果滞后。几年来,调遣处在入所教育工作上力求创新观念、内容和形式,已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但是教育质量和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关键在于没有真正把教育的立足点放在尊重劳教人员的主体地位上,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始终未摆脱“教”与“被教”、“管”与“被管”的不平等关系,一些干警教师常常自觉不自觉地以教育者主观思维模式及习惯做法向劳教人员进行强制灌输,不能以劳教人员乐于接受的方式,实现教育的良性互动,激活他们的内在需求,因而往往“事倍功半”,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三是教育资源的缺乏限制了入所教育的空间。在教育师资方面,虽然自2000年以来,从各大中专高等院校毕业的新干警逐渐增多,但基本上以管理型为主,师范类专业的干警不多。劳动教养教育是一种特殊教育,与社会上普通教育的教育对象、内容、形式和方法有着明显差别,没有经过专门培养的干警较难担负起教育矫治劳教人员的重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在教育教材方面,现行的入所教育教材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不同年龄、文化程度、罪错类型的劳教人员都在同一起点,使用同一本教材,针对性不强,教育效果难以保障。在教育经费上,根据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标准,劳教人员的教育经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80元,教育经费的财政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但是干警教师的待遇跟其他干警并没有什么差别,缺乏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警教师的积极性。

 

    四是劳动生产与入所教育分离,导致教育矫治功能弱化。目前,入所教育在教育管理劳教人员中的地位已逐渐确立,但是由于传统因素的影响,重管理、生产,轻教育的现象依然存在,有时甚至出现了与入所教育争警力、争时间、争空间的情况,致使入所教育工作被削弱;还有一种情况是入所教育与劳动教育存在“两张皮”,把劳动生产教育排除在入所教育内容之外,单纯地为教育而教育,劳动作为教育矫治劳教人员的重要手段,其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劳动的教育矫治功能。

 

    四、改革现行入所教育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立足提高教育挽救质量,不断改进和突破旧的教育模式。

 

我们要自觉克服传统教育中僵化、刻板模式的束缚,在教育方式方法上实现“五个转变”:

 

    1、课堂教学由单向灌输型向双向交流互动型转变。由居高临下转变为平等交流,由单一层面转变为立体交叉,由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参与,比如实行“形象教学法”,可以把劳教人员身上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编成故事、小品、短剧,由劳教人员自导自演,增强学习兴趣;实行“电化教学法”,可以把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案例组织整理成“会动”的教材,制作教育性强、富有感染力的教育专题片,提高入所教育的实效性。

 

    2、分类教育由粗分向细分转变。新收劳教人员的构成趋于复杂,文化程度、年龄、罪错类型、恶习程度各不相同。因此,应从劳教人员收容入手,在按照恶习深浅程度、罪错类型等标准进行科学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劳教人员的违法行为原因,抓住他们的违法心理,根据不同性质和危害,把分类教育集中放在入所教育后期,劳教人员按罪错类型分别编入财产型、滋扰型、涉毒型、邪教型教学班进行分类教育。同时,以文化程度高低为指标,将劳教人员按初中以上(含初中)和初中以下分别编班,实现课堂化教学,特别要采取劳教人员间一帮一学习互助与教师辅导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文盲、半文盲劳教人员的教育,全方位地开展入所分类教育,增强入所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入所教育工作的质量。

 

    3、社会帮教由被动等待向主动出击转变。作为劳教场所,多数时候是被动地等待社会帮教活动,这不仅限制了入所教育的发展空间,而且制约了教育挽救质量的提高。新形势下,教育挽救劳教人员必须向大协作、全方位、多层次的大教育格局发展,因此,有必要借助社会力量建立起正常化、长期性的教育帮教网络和一支相对稳定的社会帮教志愿者队伍,利广泛用社会教育资源优势,在为教育挽救劳教人员提供智力支持的同时,开展入所教育研究,促使入所教育模式向社会化方向发展。

 

    4、个别教育由指责训导向平等沟通转变。要实现这一转变,首先必须从提高干警的思想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做起,增强干警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其次在尊重、理解、关心劳教人员,以平等的人格、服务的态度处理矫治与被矫治关系的前提下,通过接近、比较、吸引和互动式的个别教育方法,引导教育劳教人员,唤醒其良知,恢复其理性,提高入所教育质量。

 

    5、心理矫治由独立操作向与社会合作转变。近年来,市劳教局对心理咨询员的培养力度逐年加大,但是目前各劳教所的心理矫治工作仍以自己独立作战为主,这种单打独斗的工作方式收效甚微,很少有心理矫治成功的个案。因此,当务之急是变独立型为合作型,主动与社会心理学专家学者、心理医生、心理援助志愿者等联系合作,在劳教人员入所后就开始建立心理矫治室,做好心理咨询、心理检测,剖析新入所劳教人员的心理特征,健全心理健康档案,为进一步开展入所分类教育提供科学依据。

 

    (二)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入所教育工作质量。

 

    按照适应新收容劳教人员情况变化的特点,服务于所管安全稳定的需要,着眼于提高教育挽救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入所教育的内容和标准。在时间上,科学合理安排;在教材上,突出专题性、应时性和劳教人员的可接受性,不断调整和丰富教育内容;在教法上,突出灌输式与启发式相结合,鼓励劳教人员自愿参加学习,使劳教人员由被动受教育转为主动接受教育;在方式上,注重多样性,既要加强“三课”教育,又要逐步扩大辅助教育的比重,尤其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设施,营造健康向上的所区文化环境,逐步形成科学、系统的教育工作模式。

 

    同时,建立与入所教育相配套的干警队伍的管理教育体系,按照入所教育不同阶段的教育任务配备干警。在收容教育阶段,重点配备管理型干警;在入所教育阶段,应当以教育型干警为主兼有一部分管理型干警;在待调阶段,重点配备一部分教师型干警抓好常规教育,同时配备一定的看守型干警,适当进行生产劳动。在教师型干警的选拔任用上,尽可能从高学历的干警中挑选专业对口、责任心强的担任教师。在对专兼职教师做到定人定岗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研讨,注重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同时采取一定的奖励措施,激发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荣誉感,使干警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

 

    (三)构建入所教育工作考核评估体系,进一步量化考核标准。

 

    从目前入所教育考核工作的总体情况看,由于劳教人员年龄差异大、文化程度差别大、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程度不同、患病人数相对增加,教育考核存在一定的难度,特别是文盲、半文盲劳教人员,有的表现较好,能遵规守纪,按规范要求去做,但因文化水平低,书面考试难过关,因此,应完善现有的入所教育考核机制,建立切合实际的考核评估体系,针对不同年龄层次、不同罪错类型,特别是不同文化层次的劳教人员制定出不同的考核标准,并把书面考试成绩与现实行为表现结合起来,把日常考核与统一考核结合起来,进行入所教育学习内容考试、认错服法和行为规范养成三个方面的考核,使绝大多数劳教人员都能通过入所教育考核。在实际操作上,采用学分制的方式进行,即把劳教人员入所教育的内容细化成几个部分,分别折合成学分,劳教人员必须达到一定的学分才能结束入所教育。

 

    (四)加强人文化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新入所的劳教人员有诸多的人际交往障碍,他们以自我为中心,对家人、社会缺乏爱心和责任感,特别是吸毒型和邪教型劳教人员表现得极为自私、狭隘、偏激,如果简单直接地对其进行认错服法、法制教育,只会引发劳教人员的抵触情绪,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因此,适时地偏重人文教育,可以帮助劳教人员培养良好的文化道德素质,如科学合理规划场所,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建设更适合劳教人员教育改造的人文环境;开办文化讲座、艺术欣赏课,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将无形的教育矫治融入有形的活动中,在这个环境中让劳教人员知道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弘扬什么,什么行为受人尊敬、什么行为被人唾弃,以正面引导和舆论的作用来规范劳教人员的行为,切实发挥所区文化建设在价值上的引导功能、道德修养上的矫治功能以及文化思潮上的示范功能,使劳教人员时刻处于浓厚的教育氛围中;实施人文关怀,将情感教育融入个别教育中,适当增加拨打亲情电话的次数,完善预约谈话制度,主动帮助家庭有困难、长期不会见的劳教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等,促使其良知的苏醒,从而达到其他入所教育形式达不到的效果。


“五书”即个人保证书、个人自述、认错悔过书、个人总结、班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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