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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练兵活动
我局岗位练兵活动扎实推进

发布日期:2006-08-10 来源:北京市劳教局 作者:未知 字体:  

    自3月份岗位练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了全局岗位练兵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做到三个到位,营造良好氛围。

 

    在动员阶段,我局按照组织领导、思想发动和活动方案三个到位的要求,在组织、动员、措施三个环节狠下功夫,在全局范围内营造了岗位练兵的良好氛围。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3 1日司法部召开全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迅速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肖士明同志任组长的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和由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岗位练兵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岗位练兵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局属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岗位练兵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为了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局分层次推行了岗位练兵目标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练兵组织领导机制,在组织领导和责任制方面保障了岗位练兵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是思想发动到位。为了营造岗位练兵的良好氛围,壮大岗位练兵的声势,我局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系列的思想动员和宣传活动。330,我局召开岗位练兵动员和部署大会,局党委书记、局长肖士明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对全局岗位练兵活动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局属各单位也分别以不同的形式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司法部有关文件和吴爱英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进行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认识,提高广大民警参与岗位练兵活动的自觉性。同时,各级政工部门积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深入民警队伍与民警交心谈心,了解思想情况,及时做好引导工作。通过层层思想发动,广大民警对岗位练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全局营造了岗位练兵的良好氛围。

 

    三是活动方案到位。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的意见》,我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北京市劳教局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意见》、《北京市劳教局岗位技能训练内容和标准》、《北京市劳教局民警体能锻炼标准说明》,及时转发了司法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训练大纲》,并提出了 “细化练兵目标、分解练兵任务、搞活练兵形式、明确练兵责任、探索练兵机制”的明确要求。局属各单位依据上述文件和要求,遵循“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部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训练的内容和标准、方法和步骤、目标和要求,为岗位练兵活动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二、突出五大特点,注重实际效果。

 

    在集中训练阶段,我局岗位练兵活动突出系统性、多样性、广泛性、严肃性、实效性五大特点,推动了全局岗位练兵活动的扎实开展。

 

    一是内容的系统性。在学习内容的设定上,一改过去局部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为全面、系统的培训,不仅安排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法律理念等政治理论的学习,安排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劳动教养法律法规和我局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而且按照各个岗位的不同要求,分业务部门、分岗位安排了岗位技能的学习培训,同时针对民警现代科学知识相对欠缺的实际情况,增加现代管理学、心理学以及计算机操作等专业技术知识,旨在使民警在掌握基础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岗位练兵提高民警的实际岗位技能,使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既知道怎么干,又知道为什么这样干,使民警全面、系统地掌握各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二是形式的多样性。由于基层劳教场所工作比较紧张,各单位在练兵时间的安排上,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确保工作、训练两不误,如局机关分三批在北京郊外进行了为期10天的封闭集训,团河劳教所、新安劳教所采取了上午学习理论知识、下午进行体能训练的形式。在学习方式上,既有集中观看录像资料,邀请中国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授授课,举办专家讲座,组织民警开展专题研讨等形式,也有举办知识竞赛、以赛带练等形式,如局管理处组织办案民警进行案卷评比、调遣处组织开展民警进行岗位技能比武、评选十佳岗位能手。我们还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组织全局办案民警到西南政法大学进行了办案业务培训,组织全局教师型民警、心理咨询型民警参加了权威部门组织的社会资格证书考试,以各种形式提高民警的岗位技能和业务水平。我局还利用对全局工作半年总结的机会,组织召开了全局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劳教执行工作发展研讨会,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分20个课题进行了深入研讨。研讨课题涵盖队伍建设、安全稳定、教育转化、医疗卫生、后勤保证、信息化建设等各个方面,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是参与的广泛性。在练兵活动中,我局各级领导和全体共产党员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局民警职工广泛参与。如局党委班子成员全部参加了局机关集训班,与年轻民警一同进行理论学习、一同参加体能训练,有效地带动了大家的训练积极性。各单位领导分批编入不同批次训练班,既起到了表率和示范作用,也间接起到了监督训练的作用,有效地推动了岗位练兵活动的开展。截止到目前,全局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8期,在岗民警参加学习率达到100%,参加队列、体能训练率达到96.6%

 

    四是组织的严肃性。为了保证训练质量,确保练兵活动不走过场,我局各个单位在训练的组织上狠下功夫,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在训练前将参训民警按照年龄、身体情况等科学、合理的划分批次,成立小组,建立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系。同时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规定,明确训练的要求,规定民警全员参加学习、训练,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的,明确补课、补训要求。在训练中严格要求,在工作任务繁重、警力紧张的情况下,各单位科学安排学习、训练时间,努力处理工学矛盾,鼓励民警积极参加训练。同时严格检查,确保质量,对每批参训民警都从队列指挥、警体技能和理论业务知识等方面进行了考试考核,对不合格的,转入下批继续训练,如新安劳教所就对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作了继续训练的处理。这些措施,有力地保证了练兵的质量,为练兵活动取得实效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五是效果的实用性。在岗位练兵之初,局党委就确定了“全员参与、立足本职、重在实用、务求实效”的指导原则,并按照这个原则研究制定了《岗位技能训练内容和标准》,明确了全局各个部门以及各个岗位的学习训练内容和标准,针对所有岗位分类制定了具体的学习训练内容及标准,并进一步细化、量化,增强了练兵活动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紧密结合全局正在开展的各项重大活动,明确了五个结合的要求,即与专项整改活动紧密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六条禁令”紧密结合,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使岗位练兵活动和其他大的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统筹安排,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通过前一个阶段工作看,我局岗位练兵活动开局良好,效果明显。我局广大民警对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认识明显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明显增强,岗位技能明显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做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的安排,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岗位练兵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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