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法律法规 廉政工作 队伍建设
教育园地 学术交流 动态消息 图片信息 专题报道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 页 >> 专题报道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我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第一阶段进展顺利

发布日期:2006-08-10 来源:北京市劳教局 作者:未知 字体:  

    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民警职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确保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第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健全组织,深入动员。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局和局属各单位均在原“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安排;召开了局、所两级动员大会,分别由主要领导做了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辅导报告,宣传动员的覆盖面达到了100%

    二是领导重视,带头学习。局党委成员全员参加了局机关岗位练兵集训班,系统观看了中央政法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列辅导讲座》,通读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调遣处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容纳入到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当中,制定学习安排和领导干部自学安排,定期书写笔记以及心得体会,并以点带面,进而带动广大民警职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团河劳教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为主要内容,每半月组织全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学习。新安劳教所组织科职以上领导干部集中观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讲座,并开展专题座谈研讨。

    三是统筹协调,有机结合。各单位结合实际,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岗位练兵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局机关组织民警分三批开展了为期10天的集中培训,每天上午通过教授讲课、观看录像、组织讨论等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的学习,每天下午进行队列、擒敌拳、体能等岗位练兵考核内容的训练。调遣处利用岗位练兵集中学习的有利时机,将全体民警职工分为四批进行脱产学习,整个学习阶段保证不少于5天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培训。新安劳教所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到民警日常理论学习当中,利用周一全勤日组织民警进行集中学习,保证民警每月至少有8小时以上的理论学习时间,有效地提高了民警队伍思想政治理论素质,以学习教育促进了工作开展。

    四是载体丰富,形式多样。在学习教育中,各单位采取专题报告、辅导讲座、集中讨论等各种形式,利用报纸、网络、标语等各种载体开展教育,呈现了多样化的学习方式。局在邀请中国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授为全局科、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学习辅导的基础上,召开了全局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劳教执行工作改革发展研讨会,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结合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体会,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研讨内容涵盖队伍建设、场所安全稳定、教育转化、生活卫生、场所建设、后勤保障各个方面,既进一步推进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也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局党委书记、局长肖士明在研讨会上专门就如何以法治理念指导具体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天堂河劳教所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载体,由党委书记、所长孙秋生同志结合首都劳教执行工作实际,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精髓,在中层领导和后备干部中进行了一次专题讲座。新安劳教所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开设内部论坛。在“工作交流”版块中,刊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重点及讨论题目,采用网络交流方式,由民警通过真实姓名上网,自由发表言论,相互交流学习心得,借鉴学习经验。团河农场采用一周一课的形式组织全体民警集中听讲座。

    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广大民警基本掌握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和本质要求有了初步的认识,对劳教执行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如何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于具体工作中有了初步的认识。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整体安排,在继续抓好学习的同时,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集中整改阶段的工作,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收到实效。

 
版权所有©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40214
技术支持:SiteServer CMS